公寓里空荡荡的,只有我收拾行李的声音。
朱正则发来一条消息:我这段时间不在,你把东西收拾好。
两周后,我会找人换锁。
我没回,默默清理这间住了七年的公寓。
每一件物品都带着回忆——那个青瓷花瓶,是我们第一次吵架后他买来哄我的;那张画架,是我开始学插画时他送的生日礼物。
可现在,这些东西都像笑话,嘲笑着我的十年。
手机又亮起,他又发来一条:有事给我打电话。
除了名分,我们还是朋友。
朋友?
我盯着屏幕,鼻腔酸得发胀。
十年前,海檀市的码头还是一片腥臭的鱼市场,我穿着校服,追在一个穷小子身后,信誓旦旦地说:“朱正则,我不要未来,我只要你。”
那时的他,住在一间半地下的出租屋,墙角长满霉斑。
雨夜里,我脱下湿透的帆布鞋,钻进他怀里,他的体温像火,烧得我忘了寒冷。
我们一起握过刀,一起躲过追杀,在消毒水味的诊所里,他咬着牙缝针,我攥着他的手,疼得发抖。
他说,等他站稳脚跟,第一件事就是娶我。
现在,他站稳了,却要跟我说“朋友”。
我点燃一根烟,火光在黑暗中一闪一灭。
窗外的雨下了两天,海檀市泡在潮湿里,像一座沉没的孤岛。
我睡不着,半夜爬起来,翻出一只旧手链。
那是朱正则用他母亲留下的银锁融的,送我时,他说:“朵朵,这辈子,我只要你平安。”
平安?
我攥着手链,指甲掐进掌心。
十年的爱,换来一句“她跟你不一样”。
我二十八岁了,不能再犯浑。
家里人早就给我安排了出路,等我回去,给另一个男人一个名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