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温婉沈御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热门小说咸鱼小妾温婉沈御》,由网络作家“温婉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幸好,老天还是眷顾温婉的。没有再给她纠结的机会,柴房门打开,举着鞭子的店铺老板出现了。他手中的鞭子是专门用来打人的毛刺鞭子,用最硬最糙的粗麻织成,一鞭子下去就能皮开肉绽。温婉冷不丁打了个寒颤,还是咧开嘴,挤出一个僵硬的笑。“我我们想买只烤羊。”店铺老板留着满脸络腮胡,闻言,冷着一张脸指了指铁架上的烤羊。“今天就这么一只羊,不过被小王八羔子烤焦了,老子刚教训了他一顿。你要是想买,我给你便宜一两银子,算你九两。”老板给了价,这就是在做生意,没有对他们动手的意思。温婉松了一口气,生意嘛,能谈就好。“就肚皮焦了一块儿,我就喜欢吃烤焦一点儿的,不碍事。要不,银子我还是给够,里面的伙计,你就别打他了。”老板就是求财,有银子哪有不答应的道理。“姑...
《热门小说咸鱼小妾温婉沈御》精彩片段
幸好,老天还是眷顾温婉的。
没有再给她纠结的机会,柴房门打开,举着鞭子的店铺老板出现了。
他手中的鞭子是专门用来打人的毛刺鞭子,用最硬最糙的粗麻织成,一鞭子下去就能皮开肉绽。
温婉冷不丁打了个寒颤,还是咧开嘴,挤出一个僵硬的笑。
“我我们想买只烤羊。”
店铺老板留着满脸络腮胡,闻言,冷着一张脸指了指铁架上的烤羊。
“今天就这么一只羊,不过被小王八羔子烤焦了,老子刚教训了他一顿。你要是想买,我给你便宜一两银子,算你九两。”
老板给了价,这就是在做生意,没有对他们动手的意思。
温婉松了一口气,生意嘛,能谈就好。
“就肚皮焦了一块儿,我就喜欢吃烤焦一点儿的,不碍事。要不,银子我还是给够,里面的伙计,你就别打他了。”
老板就是求财,有银子哪有不答应的道理。
“姑娘心善,那我给你包起来。”
店铺老板原来是个瘸子,转身进屋,扯着一个瘦高的少年出来。
他一脚踹在少年的腿弯处,“去给客人把羊装上!”
少年一出现,温婉就被着实吓了一跳。
她知道先前他在屋子里肯定挨了打,但是她没有想到,他这哪里是挨打,分明是遭受了非人的虐待。
少年皮肤蜡黄,瘦得只剩下皮包骨,一看就是营养不良,身上大大小小的新伤叠在旧疤之上,几乎没有一块皮肤是完整的。
这样的折磨,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。
“小婉姐姐……”沈舟吓得小脸发白躲在温婉身后。
温婉安抚的拍了拍沈舟的背,“别怕。”
店铺老板见状,又是一鞭子抽在了少年背上。
“丑东西,还愣着做什么,没看见客人都被你吓着了吗?”
鞭子落在少年身上,他眼神空洞,竟是一声不吭。
他甚至没有看温婉一眼,似乎对人性的恶已经习惯。
温婉想,那双眼睛里,肯定是有过希望的,只不过有太多冷眼旁观的人,将他这份希望磨灭了。
他的眼神,过于震撼人心。
以至于温婉有一种感觉,也许过了今天,他就不会选择再这样痛苦的活着。
很多年以后,温婉得知那时少年的心境,便无比庆幸,她做了一个正确的判断。
“老板,你这奴隶卖不卖啊?倒是挺经打的,拿来发泄情绪倒是不错。”
温婉故作轻松的闲聊,目光扫过少年脖子上烙印的一个“奴”字。
老板擦了擦手,将鞭子递过来,“您要试试吗?给您玩玩。”
温婉接过鞭子,装出一副精明的模样,“老板,别一会儿我抽他几鞭子,你说我把你奴隶给打坏了,要我赔钱吧?”
老板眼中闪过心虚,他刚才还真就这么想的。
一看温婉就是富贵人家娇养的,能讹点儿银钱当然更好。
被拆穿后,老板干笑两声,“那哪儿能啊,一个被倒了好几手的奴隶而已,能值几个钱。”
“这样啊,”温婉犹豫了一下,“那不如这样吧,你这个卖给我,我看他半死不活的,买回去估计玩不了几天就死了。”
“卖啊?”
店铺老板商人的市侩立刻显现出来,“你看我这店铺就我一个人,就指着这个奴隶帮忙呢,你买走了,我这生意就不好做了啊。”
温婉早有准备,“哦,那行吧,我不买了。我就抽两鞭子过过手瘾。”
老板一听,这就不买了?
她这买东西的诚意不够啊。
温婉:“说好的,我抽两鞭子,打死打残了,可不许讹我赔钱哟。”
她举起鞭子就要动手,那狠劲儿,似乎要用上全部力气,直接把人打死。
在打死了没钱,和卖给她还能换点儿银子之间,老板果断选择了后者。
“别啊姑娘,你出个价吧,我把他卖给你了。”
温婉心里暗自窃喜,目的达到,面上却不显。
“那……就十两银子?”
老板皱眉,“跟烤羊一个价啊?”
温婉撇撇嘴,嫌弃道:“烤羊还能让我饱餐一顿。他这半死不活的,回头打死了我还得出钱买张草席把人埋了,又得花一笔钱。”
说得很有道理,老板这几天也在担心这事儿。
这小子没什么求生意志,估计活不了几天。
“姑娘,再加点儿?”老板说。
温婉叹一口气,“实在是加不了啊,您要是舍不得,那就算了,反正就一个玩意儿,我不买也没什么损失。”
她作势又扬了扬鞭子。
老板一咬牙,“成交!”
温婉心想,这买卖划算啊,一只羊的价格救下了一条人命。
老板心想,这买卖划算啊,一个快要死了的奴隶,换十两银子。
于是,买卖双方都觉得自己占了个大便宜。
不一会儿,温婉愉悦的带着少年和烤羊走出店铺。
老板满脸笑容的拿了银子后关上店门,还招呼一句。
“姑娘,银货两讫,离柜不认,你下次来光顾,我送你一只烤羊蹄。”
*
温婉出去吃顿饭,却买了个人回来。
偏院里的众人是对此十分不理解的。
可不理解归不理解,人都买回来了,也只能把人安置了。
温婉让沈舟带少年去洗漱,又找了干净的衣裳给少年换上。
她美滋滋的坐着啃羊腿,该说不说,这烤羊的确地道,一口下去,唇齿留香。
就这份儿手艺,她以后可有口福了。
沈舟敲门进来,抓着少年的手腕往里扯。
“你进来啊,小婉姐姐不会打你的,她就是吓唬吓唬那老板。”
“我家小婉姐姐人美心善,最温柔善良了,从来不打人的,她可好了。”
温婉听沈舟这么一顿夸,顿时笑得花枝乱颤。
可以啊,沈舟这小子能处,对她的认识很到位啊。
她就是他口中的那样,一点儿不带差的。
少年站在门口,一抬眸,看见的就是温婉笑容灿烂的模样。
皮肤白皙的女孩儿,五官精致,笑起来的时候脸颊上露出浅浅的梨涡。
些许碎光落在她眼睛里,闪烁得跟天边的星星一样耀眼。
那时候,少年才知道,原来有些人笑起来,是浑身都会发光的。
偏院的花园不算大,寻常人家,也不像将军府里随处都点着灯笼。
温婉借着饭后消食的借口,独自坐在大榕树下的秋千上。
即便现在,她还心有余悸。
今日在茶楼里,若不是她在赵氏看来的时候及时侧过身子躲避,差点就露了踪迹。
其实,在最初被带到这个院子的时候,她是有机会逃的。
那时候,阿柴只派了几个护卫守住院门,可出入院子的方式,并非只有院门一个途径。
更何况,以她的聪慧,想要找机会出院子也并非难事。
她不走,不过是将计就计而已。
总归她一个女子,与其一个人在外安危难定,倒不如躲在小校尉的禁锢下求一时安稳。
她原计划是等赵氏等人怀上沈大将军的子嗣以后,再出现的。
这样一来,她就不用沦为将军府的生育工具。
谁知计划赶不上变化,小校尉居然对她用毒!
说实话,即便现在,她都不相信,一个如此看重百姓和属下的人,会用这么下作的手段。
温婉叹了一口气,喃喃自语,“如今,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。只希望,他能说话算话,事成之后放我自由……”
哑婆提着灯笼在院子里寻了温婉半晌,才找到了唉声叹气的她。
哑婆不知道她为何伤心,只拉着她的手回到房间里。
原来,哑婆刚才已经准备好了明天外出的行囊。
几件换洗的衣裳和几样首饰。
首饰的花样儿有些老旧,应该是哑婆年轻时戴过的,虽然并没有多贵重,可看得出,必定是哑婆压箱底的。
沈舟在一旁替哑婆转述,“阿婆说这一趟回家省亲,得带几样拿得出手的首饰,不能让娘家人以为你在这里受了委屈。”
阿柴是以带温婉回乡省亲的名义带她去逐洲的,所以哑婆和沈舟都以为她明天是要回娘家。
沈舟又道:“阿婆还说,虽然阿柴哥现在还没给你名分,可只要你怀上了阿柴哥的孩子,阿柴哥肯定会厚待你,必定让你余生无忧的。这一趟你可要把握机会,好好伺候阿柴哥,如果这一趟回来能怀上孩子,就皆大欢喜了。”
温婉闻言,嘴角一扯。
她实在很难适应,沈舟一个半大的少年用深沉的口吻说出这席话来。
总有种风中凌乱的错觉。
沈舟自己也说得不好意思,说到后面脸也微微红了,但是为了小婉姐姐好,他还是硬着头皮把哑婆的话翻译完了。
他们是真心在为她考虑,人心都是肉长的,温婉很难拒绝这份好意,只能佯装娇羞的表示记下了。
在这个封建社会,女人的作用,似乎只有生孩子而已。
她只是个小人物,无法改变大环境,只能将自己隐藏在人群里,伪装成他们的同类,来求得平稳生活。
*
天刚亮,层层叠叠的山峦笼罩在云雾缭绕之间。
沈御换上一身粗布短打,赶着一辆装满货物的马车。
温婉也穿了一身农妇的衣裳,头上裹着一方靛蓝的绣花布巾,百无聊赖的与沈御并肩坐着。
沐浴着晨光,摇摇晃晃坐马车行走在山水间,没睡醒的她打了个哈欠,脑袋往沈御肩膀上靠去。
“相公,我困了,眯一小会儿哟。”
沈御双手握着缰绳,只觉肩膀上一沉,带着桂花香气便扑面而来。
他本能的皱眉,手臂动了动。
却听闭着眼睛的温婉懒洋洋的说,“我说我要伪装成你的小娘,你不同意,现在我假装的是你娘子,你要是推开我,别人会怀疑的。”
她嘴角扬起笑,“所以啊,你乖乖的,别乱动。”
沈御到底忍住了,任由她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他的身上。
他就没见过这么不看重男女大防的女人,偏偏她还有用,他明面上不能拿她怎么样。
也不知道这女人身上用了什么香粉,她靠过来以后,连空气中都飘浮着淡淡的香气。
往日里,不少主动送上门的女人,也会用各种各样的香粉,他每次闻见那些乱七八糟的味道,就浑身不自在。
但现在,他居然觉得这女人身上的香气还挺好闻?
骑马走在前面的高翎,不经意回头,就见娇滴滴的女人亲密的靠在沈御肩上,两人举止亲密,一点儿看不出假夫妻的模样。
高翎若有所思,眸光里闪过一抹了然的意味。
*
商队由二三十辆马车组成,一半的马车是高家的,一半的马车是边城里其他跟着出来卖货的商户组成的。
由所有商户共同出钱,请了七八个镖师做护卫,所以一行队伍浩浩荡荡也有百八十人。
快中午的时候,商队在一个河滩处停下来休息。
商队里的妇人们开始搭灶台做饭,她们走南闯北已经习惯,动作十分麻利,不过一会儿的功夫,就炊烟寥寥,食物的味道渐渐弥漫开来。
温婉是被馋醒的。
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车缘边,身上盖着一张毯子,似乎是怕她掉下去,她身边还用木箱子给拦了一下。
温婉找了一圈,没有找到沈御的身影,倒是看见一脸笑意的高翎走了过来。
温婉跳下马车,“阿柴人呢?”
高翎但笑不语,只抬手往岸边的小树林方向指了指。
他那表情,活脱脱一个吃瓜群众的丑恶嘴脸。
温婉疑惑,将信将疑的往小树林方向走去。
不等她走近,就听一个嘤嘤戚戚的哭声从小树林里传出,随即,便见一个衣裳凌乱的妇人从小树林里冲出来。
那妇人跑了两步,蓦的发现了温婉的存在,她连哭都忘了,吓得脸色青白交替。
妇人踉跄着转身往回跑,跟见鬼似的。
“呃……”温婉脚步一顿,琢磨着这种香艳秘事,还是少看为妙。
她正准备转身,身后却幽幽传来一个声音。
“小相公,你家夫人来捉奸了,这可怎生是好?”
温婉一惊,“你家夫人?”这是在说她吗?
难不成,树林里是阿柴和那妇人在行淫秽之事?
这不能吧,那妇人长相很普通啊,不过身材倒是挺好的,是男人都会喜欢的那种。
温婉嘴角一扯,原来阿柴喜欢的是大乃少妇?
这口味,还挺……正常男人的。
温婉坐在台阶上,看着青年们兴高采烈的将金银财宝搬到马车上。
又看了一眼正在听手下汇报的阿柴。
果然啊,好男儿都上交国家了。
这个边关小队不到一百人的规模,却个个人高马大、英勇非凡。
尤其是阿柴,长得好看,身手好,有勇有谋,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铁血男儿的荷尔蒙。
温婉很吃这一挂的帅哥,看着实在是眼馋,她在想,他劲装下面肯定有八块硬邦邦的腹肌……
许是她的目光过于直接,阿柴似有所觉回过头来,正对上她的贪婪的目光。
“老大,我觉得这姑娘对你有意思。”
亲卫金木,压着声音打趣道。
阿柴目光一凝,“你有这闲工夫,不如再去墓室里再找找。按理说东西应该在墓室里才对。”
金木烦恼的抓了抓头发,“兄弟们已经找遍了整个墓地,都没找到图纸,你说这云侯墓里真有那图?”
阿柴拧眉,“金银财宝皆在,说明这墓没被盗过,可图纸却不翼而飞……”
“再找!就算把墓地翻过来,那东西也决不能落在漠北人手中。”
金木正要说话,却听远处响起急促的马蹄声。
深更半夜,视野不佳,在这种情况下冒险在山间策马奔腾,必定是急事。
果然,一名浑身浴血的青年来不及勒马,直接从马背上翻滚而下。
“老大,出事了!”
先前那波押送山匪下山的人出事了,还没到山脚,就被漠北的大部队围了。
“咱们一二十个人,完全不是漠北大部队的对手,兄弟们拼死给我杀出一条路来给老大报信给,除了我,兄弟们全……全死了。”
五尺男儿,说完之后就泣不成声。
阿柴脸色阴沉,握着长剑的手指节泛白,他冷声问:“漠北来了多少人?”
浴血青年咬牙道:“千人之众!”
温婉一听,顿时倒吸一口凉气。
她数了数破庙里的人数,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我方人数不到一百,敌方人数一千!
武力悬殊太大!
阿柴冷着一张脸,却丝毫不露怯,依旧冷静的下达命令。
“所有人留下遗书!杀出去就能活,杀不出去,那就是命!”
“杀!”
温婉穿来三年虽然被圈养在后宅,却也听说过漠北人的凶狠。
将军府有个小妾的家人就是被漠北人杀光的,那小妾说漠北人进村时,男的就地砍杀,女的养为奴隶,作为生育孩子的工具。
这年代医学技术落后,生孩子那是九死一生,所以人口出生率对每一个势力都极其重要。
温婉还在想对策,一把长剑突然架在了她的脖子上。
她抬头,对上阿柴冰冷的目光。
“与其被凌辱致死,倒不如我先一刀杀了你,既免去你百般受辱,也护住我端朝颜面。”
温婉:“……”
谢谢你,你人还怪好的勒!
阿柴看她眼巴巴的一副可怜样儿,轻叹一口气,语气缓了缓。
“别怪我心狠,你若落到漠北人手里,一样会死,而且死状比这凄惨百倍。”
温婉听得头皮发麻,眼看他举剑要砍,她怯生生开口:“大哥,我对以少敌多的战术略通一二,要不,我来试试?”
略通一二?
想起她寻墓定穴的时候,她说略通一二,结果轻轻松松找出古墓精准位置……
阿柴沉声道:“你说。”
温婉吞了吞口水,“以少敌多的良策,无非是扭转不利占位寻求生机。有外援时可调虎离山、声东击西,没有外援就分而化之、夹缝迎敌……”
她一边说,一边看阿柴的脸色,见他听后眸中隐约闪过赞许,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。
阿柴挑眉,“你一个后宅女子,怎么知道兵书里的策略?”
温婉一阵干笑,“呵呵,略通一二罢了,这个不重要。我问你,以你们的实力,可以对付多少漠北人?”
阿柴神情略得意,“咱们边城将士以一敌三自是没有问题。”
一个打三个,在冷兵器时期来说,已经很不错了。
温婉点了点头,蹲在地上捡起树枝开始计算。
阿柴就见她用树枝在泥地上画起乱七八糟的图案,不一会儿她停下动作抬起头来。
“咱们在半山腰,顺风位,可以先用火攻,再用财宝做诱饵,把敌人吸引到不同的方位,按照人数比例来算……”
“选八个人分四队,带着财宝往四个不同的方向,敌人分开之后,剩下的人选敌人少的一条路杀出去。”
说完之后,温婉表情凝重的说:“不过作为诱饵的这八个人极其凶险,怕是有去无回……”
这个小队里,能有这种不顾生死的将士吗?
还真有!
温婉说完之后,一半的人居然主动站出来要做诱饵。
看见众人争先赴死,说不感动是骗人的。
那种以前只有在影视作品里看见的英雄就义场面突然出现在眼前,身临其境下瞬间激发出心底所有的血性。
如果,在这之前,温婉还是一个旁观者,而在这一刻之后,她便是真实的活在这个陌生时空的人。
她看向这群挺拔的青年时,眼眶瞬间开始发红。
阿柴选了几名将士做诱饵,又按照温婉刚才说的方法去做相关准备。
安排完以后,他折回温婉面前,从短靴里抽出一把匕首扔到温婉怀里。
“会杀人吗?”
温婉抱着匕首摇摇头。
阿柴面无表情一声,留冷冰冰下一句,“不会就学。”
温婉低头查看匕首。
匕首上镶嵌着名贵的宝石,刀刃锐利泛着鎏金黑光,材质和普通匕首很不一样。
阿柴见温婉抓着匕首在空中比划,好几次堪堪从耳畔划过,顿时太阳穴突突直跳。
“小心点儿,这匕首是给你杀用人的,不是让你自杀的。”
“哦。”温婉将匕首放回刀鞘,眼珠一转,“大哥,如果我们杀出去,活下来的话,这把匕首就是我的了吗?”
阿柴似笑非笑,“想要?”
温婉点头如蒜。
阿柴嗤笑一声,蹲下身,粗糙的手指捏住她的下巴。
“要不这样,你亲我一下,这匕首,我就送你。”
温婉立刻瞪大眼睛。
呃?
还有这种好事儿?
不但能轻薄帅哥,还能得到宝物?
饭菜刚摆上桌,中间一盘红烧肉黑乎乎的,空气里飘浮着烧焦的味道。
温婉尴尬的清了清嗓子,“不小心把菜烧糊了一点点……”
温恩表情平静无波,似乎并不在意这种细节。
他将烧糊的红烧肉移到自己面前,“我吃这个就行,我喜欢吃焦一点儿的。”
“呃……”温婉抿了抿唇,叹道:“太懂事的孩子,会没人心疼的。这种时候,你该抱怨就抱怨,别跟我客气。你还可以骂我一顿,说这么点儿简单的事都做不好,骂我是个猪脑袋。”
温恩怔怔的,“我不是孩子。”
“这个是重点吗?”温婉不满的白了他一眼。
温恩:“我不是孩子。”
他又重复了一遍,显然和一盘烧糊的菜比起来,这个问题才是他最在乎的。
温婉拗不过他,“行,你不是孩子,你是春风得意的少年郎,行了吧?”
温恩不吭声,眉头皱了皱,似乎还是有些不满意。
他嘴唇动了动,“我是男……”
温婉却不和他废话了,捧起碗筷,闷声闷气的打断:“食不言寝不语,吃饭!”
男人,两个字,温恩到底没有机会说完。
两人没吃几口,院外响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。
沈御快马加鞭的从营地里赶回来,动作敏捷的翻身下马,径直踏入院中,快步来到正屋里。
“加双筷子,我也还没吃饭。”
他倒是不客气,拉开温婉旁边的椅子就坐下。
温婉瞪大了眼睛看他,本想怼他两句,可目光落在他衣袖上一抹殷红上,又犹豫了一下,到没再多说什么。
算了,他们边城守军为了抓捕那伙贼人,也是出了大力气的。
她起身去厨房拿了碗筷回来。
沈御接过碗筷,瞧见了那盘烧糊的红烧肉。
他震惊的挑起一块黑乎乎的东西,咋舌道:“你是在菜里下毒了吗?”
温婉嘴角一扯,正要发作,旁边的温恩却突然抬起筷子。
他从沈御筷子上抢走那块黑乎乎的红烧肉,当着他的面吃进嘴里。
“不是给你做的,这是姐姐给我做的。”
温恩语气冷冰冰的,“我觉得好吃就行。”
沈御:“……”
睁着眼睛说瞎话,也算一种本事。
他这么说,温婉反倒是有些不好意思。
沈御冷笑一声,挑衅的看向温恩,“那我倒是要谢谢你姐姐的不杀之恩了,这一盘东西吃下去,不死也要半条命吧。”
温恩闻言,脸色一沉,冷声道:“不劳你一个外人费心。”
这剑拔弩张的气氛,温婉哪里还能吃得下去。
她无力扶额,“你们两个够了,要吃就吃,不吃都给我出去!我做一桌子菜,不是为了看你们脸色的!”
见她动怒,两个针锋相对的男人才勉强偃旗息鼓。
一顿饭,三个人吃得都很不满意。
饭后,温恩收拾碗筷去厨房洗碗。
沈御冲温婉使了个眼色,两人便在院子里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说话。
“阿贵的确杀过不少人。”
沈御一开口就是王炸,直接肯定了温婉的猜测。
可他态度又不像很排斥,这倒让温婉生出了疑惑。
温婉:“那你为什么敢把他留在身边。”
沈御沉声说:“杀人,也得看杀的是什么人。我给你讲个故事吧。”
温婉点点头。
沈御:“阿贵曾经只是一个镖师,一年到头有大部分的时间都跟着商队走南闯北,他是家中独子,父母年迈,就等着他替家里开枝散叶。”
“他和同村的一位姑娘青梅竹马,本来两家已经过了明路,就等着来年开春,他押完镖挣钱回来,就能上门提亲。”
“一个深夜,漠北人杀进了村子里,杀光了全村的男人,还掳走了那个姑娘……”
说到这里,他突然停下,意味深长的看了温婉一眼。
“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,被漠北人掳走的女人是什么下场吗?”
温婉思忖片刻,背脊便是一凉。
当初在山神庙,沈御本想了结了她,就是不想她落入漠北人的手里。
后来进了边城,她听那些在漠北人手里幸存下来的人说,漠北人把掳来的女人叫做“两脚羊”。
多么可怕的名字!
羊是豢养的牲畜,把女人当成豢养的牲畜来吃,简直是泯灭人性。
即便沈御是沙场上走下来的大将,已经习惯了战场上的血腥,但每每提起漠北人吃两脚羊这件事,他都几欲作呕。
“阿贵押镖回来的时候,在村子里找到了一口大铁锅,锅里还一条煮得泛白的腿,那腿脖子上,有那个姑娘的蝴蝶胎记。”
闻言,温婉倒吸一口凉气,随即捂着嘴红了眼眶。
她不敢去想,背井离乡赚钱养家糊口的男人,回到家中发现父母惨死,爱人沦为敌人的食物,会是怎样的崩溃。
沈御叹道:“阿贵一个人骑着马追了一百里路,才追上了那队漠北人。”
温婉哽咽,“他一个人去的?”
“嗯。”沈御应了一声,“他一个人杀进漠北人的队伍里,抱着必死的决心,杀一个不亏,杀两个就算赚,杀三个,就此生无憾了!”
温婉是真的没想到,瘦胳膊瘦腿的阿贵,居然有如此经历。
沈御继续说:“也算他命不该绝,我们边城守军赶到的时候,刚好从漠北人刀下抢回了他一条命。”
说完之后,他抬眸,对上温婉的视线,郑重的问:
“所以,你现在知道他杀了很多人,你会害怕吗?”
害怕吗?
一个有血有肉,将生死置之度外之外的铁血男儿,会让人害怕吗?
温婉摇了摇头。
沈御扬了扬唇角,抬手在她头上摸了摸,笑道:“现在放心了吧,这下应该不会再把菜烧糊了?”
他居然猜到她是心神不宁才把菜烧糊的?
温婉拍开他的爪子,奶凶奶凶的说:“那纯粹是个意外,下次我非得做个满汉全席让你开开眼界。”
沈御温和的笑,“行,那我等着。”
温婉:“……”好像被他骗走一顿饭?
她又想起一个问题。
“对了,阿贵这么厉害的人,怎么甘愿做你的一个小厮呢?也太大材小用了吧?”
篝火跳跃,火光映照在她的脸上,将白皙的肤色染上一抹红晕。
她一双眼睛睁得很大,眸子里的光芒比篝火柔和几分,却比篝火来得温暖。
沈御喜欢看她认真又可爱的表情,忍不住伸手在她脸颊上捏了捏。
温婉一怔,奶凶奶凶的哼了一声。
“说正事儿呢,你别动手动脚的。”
沈御笑了笑,这才接着说:“从山神庙开始,但凡我们找到的古墓,身后总有那么一群人如影随形,你觉得是为了什么?”
温婉:“还能为什么,肯定是你们要找的东西。”
“对。”沈御点头道:“假设阿卓信就是追着我们的那群人,我们东西还没找到,他们却突然撤退了,又是为什么?”
他像个善于引导学生回答问题的老师,带着温婉一起渐渐清理事情的脉络。
温婉仔细一想,试探着说:“因为他们提前找到了东西?或者说,他们也知道了我们的目的地?是要赶在我们之前先去把那个古墓开了?”
越说,温婉的心就越往下沉。
敌人将他们所有的步骤都摸得这么清楚,没有内鬼通风报信,绝不可能。
但,谁是内鬼?
沈御看她表情就知道她想问什么。
“我现在也没查出来谁是内鬼,不过可以肯定的是……既然阿卓信没有把我们这个队伍认出来,那就说明,内鬼不在我们目前这个队伍里。”
“我得找到阿卓部的老巢,游猎牧民以前从不掺和漠北和端朝的事,这次一路追杀我们,背后到底有什么目的,总得探一探才知道。”
“而且,不管阿卓信他们想做什么,这一次,我们既然来了,就要将他们一网打尽。”
温婉再次感慨,“这端朝真是没救了,就你这样的,居然只给你一个校尉当?也真是太屈才了。”
沈御勾了勾嘴角,“谁说不是呢,我这样的,怎么也得是个一等大将军吧。”
“你?一等大将军?”
温婉伸手在他额头上摸了摸,“也没发烧啊,怎么都开始说胡话了?”
沈御蓦的握住她的手腕,“对我就这么没信心?”
温婉白了他一眼,“呵,不是对你没信心,而是对这个王朝没信心。不是你能力不够,而是这个社会就是如此,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,你的起点,决定了你的终点。”
她的言论,让沈御浅黑瞳孔瑟缩了一下。
温婉:“在这里,等级分明。如果你出身王侯之家,有你这势力,做个一等大将军是没问题。可普通出身嘛,做个将军都算到头了。”
沈御突然想起了少年时期,他作为太子伴读,跟着听帝师授课。
那时候,帝师也曾讲过一番话,意思和温婉说的差不多。
可那是帝师,而温婉,只是一个小女子。
温婉浑然没注意到他的异样,长长的叹了一口气。
“所以啊,我这样的,如果不想做人的小妾,那就只能找个贩夫走卒嫁了。”
她缓缓的挣脱他的手,活动了一下手腕,没心没肺的笑道:
“周校尉虽不是出身王侯,但也不是寻常人家吧,想来将来也会娶一个和你门当户对的女子做妻子。”
掌心一空,沈御眸色也跟着暗了。
都是聪明人,她这是隐晦的给了他一个答案。
温婉将小毯子扯回来,“我这辈子,不会再给人做小妾了。”
沈御闻言,诧异的抬眸看她。
温婉却已经移开目光,打了个哈欠,“我困了,我去睡会儿,明天不是还得接着赶路嘛。”
她离开以后,沈御坐在篝火边上,许久都没有说话。
*
第二天一大早,果然下起了大雪。
不过一会儿的功夫,草原就裹上了一层银白的颜色。
冒着风雪,队伍前进的速度不降反增,连午饭都是在马背上匆匆解决。
一连奔波了三天,终于来到了一座连绵山脉的脚下。
这座山脉,就是漠北和草原接壤的地方,翻过这座山,就是漠北人的地界了。
临近黄昏,按照往日的习惯,就该停下来安营扎寨了。
可今天,沈御脸色沉沉,观察地形之后,指挥队伍往右边的峡谷靠近。
靠近峡谷之后,所有人下马步行。
天已经彻底黑了,峡谷里寒风瑟瑟,把人的腿都冻僵了,每走一步都要多废些力气。
突然,众人瞧见了峡谷里传来的微弱光芒。
“到了?”
温婉压低声音问沈御,他趁着脸色点了点头。
随后,他打了手势,所有人便立刻分散开来,各自拿出武器,以一种狩猎的姿态盯着峡谷的方向。
温婉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儿,她还以为他们准备就这样冲进去。
正准备提醒他们,峡谷里情况不明,贸然进去绝非明智之举。
谁知道,下一秒,就见沈御猛地拍了一巴掌马屁股,马儿嘶吼一声,随即就往峡谷里冲。
“有情况!”
峡谷里似乎有人在放哨,立刻吹响哨子。
很快,铺天盖地的箭雨落了下来,瞬息的功夫就把那匹马扎成了刺猬。
马儿倒在血泊里,临死还挣扎一双空洞的眼睛。
等马死透了以后,一群人乌泱泱的就举着火把出现在温婉的视线里。
他们皆是游猎牧民的打扮,所有人动作迅速的将那匹冲进去的马儿团团围住。
温婉顿感一阵后怕,得亏沈御聪明,知道引蛇出洞,否则现在不管是谁冲进去,都是死路一条。
放哨的松了一口气。
“吓死我了,原来只是一匹马啊。”
“我还以为是那个俊俏小子的族人追来了呢。”
“追来又怎么样?还能从咱们手里把人抢回去?”
“说得也是,不就是个落寞的小家族,那么几个人老弱病残,都不够兄弟们杀个来回的。”
“说起来,那小子骨头也是硬,被信公子折磨成那样儿了,还捂着屁股不肯就范呢。”
“哈哈哈……可惜了,倒也是个爷们儿。”
温婉眼尖,已经认出那几个说话的人,正是阿卓信的手下。
那他们口中说的小子,就是温恩了。
一想到阿卓信在折磨温恩,温婉的脸色就惨白一片,恨不得马上冲进去救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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